《财税法规专题》论文考试实施细则

发表人:财务处发表时间:2012-05-30 10:05

 

一、选题要求
1选题原则
应符合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,以所学课程的应用为主,不脱离课程涉及范围,能达到一定的深度。应注意选择与当前经济建设相关的题目,且对实际有一定的指导意义。鼓励学术创新,深化和拓展所学课程内容,鼓励解决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实际问题。
2选题范围
1)财税制度的建设和完善
2)财政制度
3)国家预算制度
4)税收制度
5)会计制度
6)财务制度
、写作要求
1学生个人独立完成,严禁抄袭、代笔、剽窃等弄虚作假行为,打印、复印均不给分。
2观点明确,论据严谨,论点突出,结构完整,结论清晰,格式规范,字迹清楚。
3引用资料应注明书名、作者、出版单位、时间。
4字数一般控制在2800─3000字。
5学生于6月15日前将论文上交分校,各分校教师根据成绩评定组织阅卷,并将成绩登在考场座次表上。
6.各分校6月27日前将论文及成绩表交到市电大考务科, 市电大教师组织抽查。
三、成绩评定
90100分:
观点明确,中心突出,论据充分,数据可靠,层次分明,逻辑清楚,文句通顺,结构严谨。分析问题正确、全面,具有一定的深度。对当前及今后的工作或学术研究有一定的现实意义。
8089分:
观点明确,中心突出,论据充分,层次较分明,文句通顺。分析问题比较正确、全面。对当前及今后的工作或学术研究有一定的参考作用。
7079分:
观点基本正确,有一定的论据。具有一定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,文句较通顺。
6069分:
观点正确,有一定的论据。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尚可,文句也较通顺。
59分以下:
凡具有以下任何一项,定为59分以下:
 基本内容属抄袭他人成果;理论上有原则性错误;文章无中心,层次混乱;缺乏论据,观点和结论不一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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